时间:2015-11-30 浏览数:次 来源:来源:机关党委
各党支部:
为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工作,根据校党委组织部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》(内工大党组字〔2014〕41号)文件精神,结合机关党委实际,现就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。党费的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。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党费收缴工作,加强宣传教育,提高支部党员对党费收缴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,做到按时足额交纳党费。
二、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。党费收缴工作要切实执行好《关于做好我校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内工大党组字〔2008〕4号)文件要求,党员按月交纳党费,各党支部按季度上缴党费的规定。党员交纳党费时如遇特殊情况,经党支部同意,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,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。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。
三、认真做好2015年度党费收缴工作。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党费收缴工作,各党支部要于12月初完成本年度党费收缴和上缴工作。
今后,各党支部要严格按季度上缴党费,分别于每年3月底、6月底、9月底、12月初(学校财务年终结账前)完成。
四、严肃党费收缴纪律。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,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,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。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严肃党费收缴工作纪律。
党费缴纳地点:教研楼507室,联系方式:6575723
内蒙古工业大学机关党委
2015年11月30日